5月3日,团省委下发了《关于表彰2015年度“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”、 “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”、“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(团支部)”的决定》的文件,我院团委被授予2015年度“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”称号。
自2013年7月,我院团委被审定为第十五批“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”以来,院团委在院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团组织的悉心指导下,在思想引领、组织建设、校园文化、实践育人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。相关经验做法《“四结合”模式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》、《“点线面”模式开展寒暑期社会实践》被团中央官网报道。院团委被评为2013年度、2014年度、2015年度“全省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”称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