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(部):
为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,增强心理调适能力,防治精神疾病,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,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相关文件精神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教思政厅函〔2021〕10号)、《关于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学函〔2021〕13号)、《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(2023——2025 年)》及江苏省教育厅《关爱青少年生命健康“润心”行动实施方案》的文件精神,在“3·20”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节到来之际,学院拟开展“五育润心 沐光同行”主题宣传活动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
2024年3月15日—2024年4月1日
二、活动主题
五育润心 沐光同行
三、参与对象
全体师生
四、举办单位
(一)主办单位:
学生工作部、各二级学院(部)
(二)承办单位:
“京京”心理互助服务站
五、活动项目
(一)点亮“心”火花--心理知识橱窗展示
(1)活动时间:3月20日—3月31日
(2)参与对象:全体在校学生
(3)活动地点:体育馆门前、一二食堂旁
(4)活动目的:普及积极心理学知识,帮助同学们掌握必要的心理调适方法,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观念。
(5)活动负责人:万志豪,手机:19707207229,QQ:2087760773
(二)寻找“心”力量--“与日常,寻力量”心理故事征文
(1)活动时间:3月15日—3月27日
(2)参与对象:全体在校学生
(3)报名方式:3059900859@qq.com报名并发送作品,并进QQ群:602837889。
(4)征文要求:可从“爱与被爱、成长旅途、自我探索、校园小事”等主题,分享生命历程、生活故事,进行情感碰撞,表达平凡生活中的委屈、脆弱、迷茫、困顿,同时也表达大学生活中的温情、勇敢、坚持、努力。
1.作品内容要求积极向上,弘扬正能量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、舆论导向、价值取向,不得含有违反法律道德、公序良俗的内容;
2.题目自拟,文体不限,作品内容要求原创,紧扣征文主题,文章字数需在1000-5000字之间;
3.文字作品需提交word文档A4纸页面电子版征文稿件,稿件标题为三号黑体,字体居中;正文为四号宋体,1.5倍行距。作品命名格式为:姓名+学院+班级+学号+联系方式;
(5)奖励办法:参与者均可认证PU10分/人,学生工作部将对提交的参赛作品进行评比,将评出一等奖(3个),二等奖(6个),三等奖(10个),并颁发获奖证书与奖品。
(6)活动负责人:杜西萍,手机:19336439963,QQ:3059900859
(三)定格“心”瞬间-摄影大赛
(1)活动时间:3月15日—3月27日
(2)参与对象:全体在校学生
(3)报名方式:发送邮箱后扫描二维码(进QQ群:831534908)
(4)摄影主题:可从以下十个照片主题任选其一:最搞笑的照片、最有人间烟火气的照片、最回忆满满的照片、笑容最灿烂的照片、最有校园特色的照片、最舍不得删除的照片、和最好朋友的照片、和家人最温馨的照片,最洋溢春天气息的照片、最有故事感的照片,并附上200-1000字文字简介及感悟,记录生活中的难忘瞬间。
(5)摄影要求:文件类型为JPG,不超过20MB;图片长宽比例尽量维持4:3;鼓励原创作品参赛;须附带 1000 字以内的文字说明;仅限个人参赛,可提交系列照片。作品应为原创,参赛者需确保所提交作品不侵犯他人隐私和权益。评审标准将综合考虑作品的主题深度、创意性、技术难度和表现力。以个人的形式进行投稿,“姓名+学院+班级+学号+联系方式”命名,提交至唯一指定投稿邮箱:3319785877@qq.com(一经投稿,均视为投稿人自愿将其进行分享)。
(6)奖励办法:参与者均可认证PU10分/人,学生工作部将对提交的参赛作品进行评比,将评出一等奖(5%),二等奖(10%),三等奖(15%),并颁发获奖证书与奖品。
(7)活动负责人:朱永龙,手机:18712067544,QQ:3319785877
(四)学习“心”火花--心理知识竞赛
(1)竞赛时间:
3月15日-3月24日:报名
3月28日:初赛
4月1日:决赛
(2)参与对象:全体在校学生
(3)报名方式:进QQ群报名:423227342
(4)奖励办法:参与者均可认证PU10分/人,学生工作部将对参赛者进行评比,将评出一等奖(10%),二等奖(20%),三等奖(30%),并颁发获奖证书与奖品。
(5)活动负责人:杨舒唯,手机:18652807451,QQ:3347765963
(五)体验“心”力量--趣味球场主题体验活动
(1)活动时间:3月20日
(2)活动地点:篮球场
(3)活动主题:放飞烦恼,快乐起航
(4)参与对象:全体师生
(5)活动内容:通过多个趣味心理活动,带给参与者快乐的游戏体验,以达到缓解参与者心理疲劳,增强其获得感,并达到宣传心理知识的目的。
(6)活动负责人:杜西萍,手机:19336439963,QQ:3059900859
六、活动要求
(1)请各二级学院(部)高度重视此项活动,积极做好宣传与组织工作,学生参与情况将作为学院考核支撑材料之一。
(2)各项活动参与者均可认证PU10分/人。
(3)未尽事宜,请联络本次活动相关负责人。
附件:材料学院关于开展“3·20幸福心理教育周”宣传活动的策划方案
学生工作部
2024年3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