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(部):
根据省资助中心有关文件精神,2023 年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为208人,共计104万元。为扎实做好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,确保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实得到奖励和资助,现根据《环球360会员登录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》,将有关评审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、奖助标准及发放要求
具体内容详见学生手册《环球360会员登录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》。
二、资助额度及人数分配
2023年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表见附件1。
三、申请审批时间安排
1.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填写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 2)。
2.各二级学院(部)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、审核,并在院(部)公示 3个工作日(不涉及学生个人隐私),于10月20日17:00 前将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纸质版(附件2)和《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》电子版(附件3)报送学生工作部。
3.学生工作部于10月25日前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审核工作,提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,报学院奖贷基金领导小组研究审定,并公示5个工作日(不涉及学生个人隐私)。11月4日前学校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批、备案。
四、评审要求及注意事项
各二级学院(部)要高度重视评审工作,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,让师生详细了解国家励志奖学金政策、评选条件和程序,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。
1.成立院(部)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,加强评审的组织领导。
2.严格对照评审条件,认真组织好国家励志奖学金对象的评审,使工作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3.严格按照评选条件,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如实评选,学生是否欠费、是否完成志愿服务时数(含义工时数),都不能作为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必要条件。
4.转专业学生在原所在二级学院(部)进行参评。
5.坚决制止将国家励志奖学金拆分的行为,坚决制止以向学院爱心基金捐赠为由要求学生捐献的行为。
各二级学院(部)要切实发挥国家励志奖学金“奖优”和“帮困”的积极作用,促使广大学生努力学习、奋发成才,并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国家和党的关爱和厚望;要加强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审核,防止不正之风,杜绝弄虚作假,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其责任。
学生工作部
2023年10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