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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定2019-2020学年学习进步奖、社会工作奖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12-02 浏览量:


各二级学院(部):

为进一步推进院风学风建设,鼓励我院学子努力学习进取、积极服务集体,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郁氛围,现决定开展2019-2020学年学习进步奖、社会工作奖的评定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定范围

全院大二、大三、大四年级学生。

二、参评条件

1、所有参评学生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:

12019-2020学年不允许有两门及两门以上不及格课程。(不含校公共选修课)。

22019-2020学年未受过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。

3)没有无故欠费情况。

2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,授予环球360会员登录2019-2020学年学习进步奖

大三、大四学生在专业中的学习成绩测评(G2)排名,2019-2020学年比上学年(2018-2019学年)提高10%者,给予50元奖励;提高20%者,给予100元奖励;提高30%者,给予150元奖励。

3、满足以下条件者,授予环球360会员登录2019-2020学年社会工作奖

2019-2020学年担任学生干部,任期满一年;综合素质高,管理能力强;智育测评名次(G2)在同专业同年级前50%,英语成绩较好(同等条件,四级通过者优先)。

各二级学院(部)根据学生干部的工作业绩、综合素质和群众意见组织评选。社会工作突出奖和社会工作优秀奖,评选比例不超过3%5%,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。

四、评定工作进程及要求

1124日前:完成学习进步奖和社会工作奖的申报。

凡符合学习进步奖社会工作奖授予条件的学生,需填写相应的申报审批表,交给辅导员审核进行资格审核。评定工作完成后汇总表由各二级学院(部)填写,127日前报给学生工作部。

21215日前:二级学院(部)评优小组对评定名单完成公示。 

 

学生工作部

2020122日